目 標
6.1

社會福利署(下稱「社署」)的臨床心理學家診斷和治療服務使用者呈現的心理或精神問題,減輕他們的徵狀,並協助他們回復正常的生活。此外,臨床心理學家也為其他專業人士提供臨床諮詢和訓練,並為公眾提供精神健康 教育。

 
服務內容
6.2

截至2011年3月31日,社署共有58名臨床心理學家,派駐五個臨床心理服務課,為全港提供服務。他們主要接收來自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及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的轉介個案;此外,也會接收感化辦事處及醫務社會服務部的轉介個案。臨床心理學家還會透過中央心理輔助服務,為學前中心及非政府機構營辦的成人康復服務單位提供臨床個案諮詢和員工及家長訓練。

   
6.3 臨床心理學家的服務對象主要是兒童及青少年。他們通常是暴力或性暴力受害者、管養評估的個案當事人,或有源自心理因素的行為或情緒問題的人士。成年人接受服務的原因甚多,包括情緒病、人際關係長期欠佳、適應困難、性偏差,以至各類觸犯法例的罪行等。部分服務使用者則可能是家庭暴力個案的施虐者或受害人。2009-10至2010-11年度按年齡劃分的轉介個案分項數字如下(圖9及10)

6.4 在2009-10年度,臨床心理學家共進行了2 707項心理或智能評估及20 622節心理治療,合共為
3 258宗新個案提供服務;而在2010-11年度,則進行了2 557項評估及22 542節心理治療,合共為2 922宗新個案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