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標
8.1 康復服務旨在協助殘疾人士盡量發展本身的體能、智能及適應社羣生活的能力,並鼓勵他們融入社區,使其得以全面投入社會。
 
服務內容
8.2 為達致以上目的,社會福利署(下稱「社署」)直接或透過撥款資助非政府機構,為殘疾人士提供全面的社會康復服務。截至2011年3月31日,全港共設有5 884個學前服務名額、16 629個日間服務名額和11 722個住宿服務名額。截至2009年3月31日及2011年3月31日止的康復服務名額顯示在圖12,至於截至2011年3月31日服務名額分類則顯示在以下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