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標
9.1 醫務社會工作者(下稱「醫務社工」)駐於醫院和診所,為病人及其家屬提供適時的心理社會介入服務,協助他們處理或解決因疾病、創傷或殘疾而引起的問題。作為臨床小組的成員之一,醫務社工擔當着聯繫醫療服務和社會服務的重要角色,協助病人康復和融入社會。
 
服務內容
9.2 截至2011年3月31日,社會福利署(下稱「社署」)共有400名醫務社工。在2010-11年度,醫務社工共處理約179 000宗個案。普通科和精神科醫務社工分布(圖14)及醫務社工由2007-08至2010-11年度處理個案的數目 (圖15)如下:

 
 
9.3 社署轄下共有33個設於醫院/診所內的醫務社會服務部,大致可分為精神科及普通科兩類。精神科醫務社工駐於精神科醫院及門診診所,普通科醫務社工則駐於一般醫院及專科門診診所。總括而言,醫務社工為有需要的病人及其家屬提供輔導服務,並與醫療及專職醫療人員緊密合作,透過個案會議、面談、巡房及擬備社會背景調查報告等,為病人制訂及推行治療/離院/康復計劃。醫務社工亦會參與推廣社區健康的工作,例如籌辦與健康問題有關的公眾教育及宣傳活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