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
3.13 在2010-11年度,根據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發放的賠償金達586萬元,涉及個案共426宗。2006-07至2010-11年度的總開支如下(圖7)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
3.14 在2010-11年度,根據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發放的援助金達1.8717億元,涉及個案共13 888宗。2006-07至2010-11年度的總開支如下(圖8)
 
 
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
3.15

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是一個獨立組織,成員包括七名由行政長官委任的非政府人員,其主要職能是審理因不滿社署 就綜援、公共福利金及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所作決定而提出的上訴。上訴委員會的決定是最終的決定。

 

3.16 在2010-11年度,上訴委員會共就356宗上訴作出裁決,包括117宗綜援個案及239宗公共福利金個案,其中維持社 署原來決定的個案有233宗(65%),推翻社署原來決定的個案則有123宗(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