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心理服務

臨床心理服務

目標

6.1

社署的臨床心理學家診斷和治療有心理或精神問題的服務使用者,以減輕他們的徵狀,並協助他們回復正常的生活。此外,臨床心理學家也為其他專業人士提供臨床諮詢和訓練,並為公眾提供精神健康教育。

服務內容

6.2

截至2013年3月31日,社署共有58名臨床心理學家,派駐五個臨床心理服務課,為全港提供服務。他們主要接收來自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與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的轉介個案,以及感化辦事處及醫務社會服務部的轉介個案。臨床心理學家也會透過中央心理輔助服務,為學前中心及非政府機構營辦的成人康復服務單位提供臨床個案諮詢和員工及家長訓練。

6.3

臨床心理學家的服務對象主要是兒童及青少年。他們通常是暴力或性暴力受害者、管養評估的個案當事人,或有源自心理因素的行為或情緒問題的人士。成年人接受服務的原因甚多,包括情緒病、人際關係長期欠佳、適應困難、性偏差,以至各類觸犯法例的罪行等。部分服務使用者則可能是家庭暴力個案的施虐者或受害人。2011-12及2012-13年度按年齡劃分的轉介個案分項數字如下(圖表9及10)

按年齡劃分的轉介個案分項數字(2011-12年度)

按年齡劃分的轉介個案分項數字(2012-13年度)

6.4

在2011-12年度,臨床心理學家共進行了2 595項心理或智能評估及21 010節心理治療,合共為2 617宗新個案提供服務;而在2012-13年度,則進行了2 497項評估及21 140節心理治療,合共為1 854宗新個案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