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
8.1
康復服務旨在協助殘疾人士盡量發展本身的體能、智能及適應社羣生活的能力,並鼓勵他們融入社區,使其得以全面投入社會。
服務內容
8.2
為達致以上目的,社署直接或透過撥款資助非政府機構,為殘疾人士提供全面的社會康復服務。截至2013年3月底,全港共設有6 230個學前服務名額、16 938個日間服務名額及12 190個住宿服務名額。截至2013年3月31日服務名額的分項數字載於下表,截至2011年3月31日及2013年3月31日的康復服務名額則載於圖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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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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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服務
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
特殊幼兒中心
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兼收弱能兒童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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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613
1 757
1 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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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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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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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間服務
展能中心
庇護工場
輔助就業
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
綜合職業訓練中心(日間服務)
殘疾人士在職培訓計劃
「陽光路上」培訓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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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801
5 051
1 633
4 257
453
432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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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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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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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服務
住宿特殊幼兒中心
長期護理院
中途宿舍
中度弱智人士宿舍
嚴重弱智人士宿舍
嚴重殘疾人士護理院
嚴重肢體傷殘人士宿舍
盲人護理安老院
輔助宿舍
輕度弱智兒童之家
綜合職業訓練中心(住宿服務)
私營殘疾人士院舍買位先導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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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1 507
1 509
2 292
3 382
959
573
825
554
64
170
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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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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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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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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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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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期間的服務重點
提供新設施及推行新措施
8.3
為應付服務需求,社署在2011-12及2012-13年度增設了1 123個服務名額,包括346個學前服務名額、309個日間服務名額和468個住宿服務名額。
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
8.4
為加強支援在社區生活的殘疾人士及其家人,社署於2009年1月透過重整家居訓練及支援服務,設立16間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下稱「地區支援中心」)。截至2013年3月31日,10間地區支援中心已在永久會址運作,另外一間預計會在2013-14年度完成裝修工程後於永久會址投入服務。社署亦已於新發展項目中物色了另外四間地區支援中心的合適處所。社署會密切監察設立地區支援中心的進度,並繼續為餘下的中心物色合適的處所。
嚴重殘疾人士家居照顧服務先導計劃
8.5
鑑於嚴重肢體傷殘及/或嚴重弱智人士的情況,以及他們需要的照顧水平及程度,社署十分關注他們的特殊照顧需要,以及其家人在家中照顧他們所面對的沉重壓力。為加強支援此類弱勢社羣,社署獲獎券基金撥款,推行一項為期三年的嚴重殘疾人士家居照顧服務先導計劃,為居於社區並正輪候津助住宿照顧服務的嚴重殘疾人士提供一系列的到戶照顧服務,滿足他們的個人照顧、護理及康復訓練需要。計劃於2011年3月率先在屯門及觀塘區推出,其後在2011年9 月推展至葵青及黃大仙區。
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
8.6
2010年10月,社署重整了原有的社區精神健康支援服務,在全港24個服務點設立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下稱「綜合社區中心」)。綜合社區中心旨在為精神病康復者、懷疑有精神健康問題的人士、他們的家人/照顧者及居於服務地區的居民,提供由及早預防以至危機管理的一站式、以地區為本和便捷的社區支援及社會康復服務。
關愛基金「為輪候資助學前康復服務的兒童提供學習訓練津貼」援助項目
8.7
關愛基金在2011年12月推出上述援助項目,目的是為來自低收入家庭而正在輪候津助康復服務的學前兒童,提供每月最多2,500元的學習訓練津貼,讓他們可利用非政府機構的自負盈虧服務,幫助他們的學習及發展。受惠於這項目的兒童已超過1 600名。
提倡自力更生
職業康復服務
8.8
總括來說,推動殘疾人士自力更生的職業康復服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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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3年3月31日,庇護工場、輔助就業、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綜合職業訓練中心、殘疾人士在職培訓計劃及「陽光路上」培訓計劃,合共為殘疾人士提供
12 137個服務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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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透過向指導員提供獎勵金,鼓勵僱主為殘疾僱員安排指導員,以協助他們適應新工作。指導員為殘疾僱員提供不少於一個月的指導後,可獲發500元的一次性獎勵金,以示鼓勵。有關計劃已於2012年12月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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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展才能」計劃旨在直接為殘疾人士創造職位,增加他們的就業機會。計劃透過向非政府機構提供一筆種子基金,以開辦小型業務,條件是每項業務的受薪僱員總數中,須有不少於50%為殘疾人士。為進一步加強支援殘疾人士就業,政府於2012年向「創業展才能」計劃注資一億元。同時,為了鼓勵更多非政府機構參與計劃,社署把非社署津助的非政府機構參與福利和慈善活動方面的經驗要求,由五年調低至兩年,並把個別業務的資助期由最長兩年延長至三年,使獲資助的業務有更充裕的時間累積營商經驗及達到自負盈虧的目標。截至2013年3月31日,「創業展才能」計劃已資助76項業務,包括清潔、麵包工場、生態旅遊、膳食服務、汽車美容、流動按摩、零售店鋪、蔬果批發及加工、旅遊服務等。這些業務共創造了820多個就業機會,當中包括超過580個為殘疾人士而設的職位。業務分類如下(圖表13):
康復服務市場顧問辦事處
8.9
康復服務市場顧問辦事處以創新、具效益和效率的業務發展和市場策略,提高殘疾人士的就業和訓練機會。服務包括協助非政府機構在「創業展才能」計劃下成立社會企業和開辦小型業務,透過「創業軒」品牌(殘疾人士產品和服務的註冊商標)推廣殘疾人士的產品和服務,以及加強非政府機構與政府和私人機構的合作。
持續的社區支援
「四肢癱瘓病人過渡期護理支援中心」服務常規化
8.10
社署於2008年成立了「四肢癱瘓病人過渡期護理支援中心」,為四肢癱瘓病人試辦過渡性住宿、日間訓練、住宿暫顧服務、社交活動及朋輩支援小組。鑑於服務成效良好,社署已於2013年3月把服務常規化,以繼續為有需要的使用者提供服務,並減輕家庭照顧者所面對的壓力。
推行關愛基金援助項目以支援嚴重殘疾人士
8.11
關愛基金於2011年9月推出「為嚴重殘疾人士提供特別護理津貼」援助項目,為居於社區、需經常護理而家庭又有經濟困難的嚴重殘疾人士,提供每月2,000元的特別護理津貼,以協助他們獲取所需支援。
8.12
為照顧需要使用輔助呼吸醫療儀器的嚴重肢體傷殘人士的特別需要,關愛基金亦於2013年1月推出「為嚴重肢體傷殘人士提供租用輔助呼吸醫療儀器的特别津貼」援助項目,為居於社區、沒有申領綜援而家庭又有經濟困難的嚴重肢體傷殘人士,提供每月2,000或2,500元的特別津貼(最多達12個月),以租用所需的輔助呼吸醫療儀器。
支援在社區生活的殘疾人士
8.13
社署自2012年1月起,推行新一系列為期三年的社區為本支援計劃,旨在提升照顧者的照顧能力,以減輕他們的負擔和改善殘疾人士及其家人的生活質素。在計劃下獲資助的項目包括家居照顧服務、家居康復訓練服務、個人發展計劃、為自閉症人士及有挑戰行為的智障人士而設的特別支援計劃、新失明人士支援計劃、為在職的殘疾人士及其家人提供的支援服務等。
自助組織撥款支援
8.14
社署在2012-14年度每年撥款支援68個殘疾人士自助組織或家長組織,協助自助組織的發展,促進殘疾人士及其照顧者的自助精神。為進一步加強自助組織向殘疾人士及其家人/照顧者提供支援的功能,社署亦向40個殘疾人士自助組織撥出一次過的特別款項,以供他們在2011-12年度舉辦照顧者支援活動。
殘疾人士院舍發牌計劃
8.15
《殘疾人士院舍條例》(第613章)(下稱《條例》)已於2011年11月18日開始實施(第2部有關無牌照或豁免證明書營辦殘疾人士院舍的罰則除外),透過由社署署長管理的發牌計劃規管殘疾人士院舍。《條例》生效後有18個月的寬限期,讓個別殘疾人士院舍有充分時間作出適當安排以申請牌照╱豁免證明書,而社署則在此期間處理牌照╱豁免證明書申請。在《條例》生效前已經存在但未能完全符合發牌規定的殘疾人士院舍會獲發豁免證明書,以便讓院舍有時間進行改善工程,以符合發牌規定和標準。
8.16
社署於《條例》生效的同時,成立殘疾人士院舍牌照事務處(下稱「牌照處」),以執行發牌計劃的法定職責。牌照處的督察隊伍就屋宇安全、消防安全、保健照顧及院舍管理等範疇進行定期巡查,以確保殘疾人士院舍在人手、面積設計、樓宇結構、安全措施及照顧質素等方面符合法定要求。
8.17
為配合推行發牌計劃,社署於2010年10月推出為期四年的「私營殘疾人士院舍買位先導計劃」,以鼓勵私營院舍提升服務水平,增加資助宿位的供應,從而縮短資助住宿服務的輪候時間,並協助市場為殘疾人士提供更多服務選擇。截至2013年3月31日,已有六間私營殘疾人士院舍成功參加先導計劃,合共提供245個買位宿位。社署亦在2011年12月推出「私營殘疾人士院舍經濟資助計劃」,資助私營院舍進行改善工程,以符合屋宇及消防安全方面的發牌規定。
為有需要的殘疾人士提供資訊科技支援
個人電腦中央基金
8.18
個人電腦中央基金於1997年成立,協助合資格的殘疾人士購置電腦設備,以便他們在家中自設業務或接受輔助就業服務。截至2013年3月31日,基金共撥款425萬元資助336名申請人購置電腦設備。
賽馬會視障人士資訊科技計劃
8.19
賽馬會視障人士資訊科技計劃於2005年10月由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贊助成立。計劃旨在資助機構購買高效能的中文讀屏設備及點字顯示器,並安裝於社區公眾上網點,方便視障人士接觸資訊科技;以及資助有真正經濟困難的個別視障人士購買該等電腦輔助設備,以助其學習或工作。截至2013年3月31日,這項計劃共接納了32宗機構申請及134宗個人申請,涉及的資助額為445 萬元。
精益求精
香港展能精英運動員基金
8.20
香港展能精英運動員基金旨在促進殘疾運動員的體育發展,以及支持他們在國際體育賽事中爭取卓越成績。在2011-13年度,基金的核准撥款總額為600萬元,當中274萬元撥予體育團體,支持有關團體為殘疾人士發展重點體育項目,包括游泳、田徑、乒乓球、划艇、體操、滑冰、羽毛球、硬地滾球、射擊、輪椅劍擊及騎術;326萬元則撥予殘疾運動員,讓他們可以努力爭取佳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