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社會服務

醫務社會服務

目標

9.1

醫務社會服務是要為病人及其家屬提供適時的心理社會輔導及/或實物援助,協助他們處理或解決因疾病、創傷或殘疾而引起的問題。作為臨床小組的成員之一,醫務社會工作者(下稱「醫務社工」)擔當着聯繫醫療服務和社會服務的重要角色,協助病人康復和融入社會。

服務內容

9.2

社署轄下的醫務社會服務部,大致可分為普通科及精神科兩類。普通科醫務社工駐於醫院管理局(下稱「醫管局」)轄下的公立醫院和部分專科門診診所,以及衞生署轄下的兒童體能智力測驗中心和綜合治療中心;而精神科醫務社工則駐於醫管局轄下的精神科醫院及門診診所。

9.3

社署於2011-12年度增設31名醫務社工的職位,以配合醫管局加強服務的各項措施。截至2013年3月31日,社署共有431名醫務社工。一般而言,醫務社工為有需要的病人及其家屬提供輔導服務及/或實物援助(如經濟援助),並與醫療及專職醫療人員緊密合作,透過個案會議、面談、巡房及社會背景調查報告等,為病人制訂和推行治療/離院/康復計劃。在2012-13年度,醫務社工共處理約173 000宗個案。

9.4

醫務社工亦與醫療及專職醫療人員緊密合作,透過及早識別和提供介入服務,回應社區的需要。在下列社區為本的服務中,醫務社工擔當重要的角色:

  • 老人精神科隊伍
  • 社區老人評估小組
  • 社區精神科小組
  • 「思覺失調」服務計劃
  • 長者自殺計劃
  • 精神病患者重投社會康復計劃(毅置安居計劃)

有關期間的服務重點

推行關愛基金醫療援助計劃項目

9.5

醫管局分別於2011及2012年推行兩個關愛基金醫療援助計劃項目,並由醫務社工協助處理相關的經濟資助申請。首階段計劃由2011年8月1日起推行,資助醫管局的病人購買尚未納入撒瑪利亞基金安全網,但迅速累積醫學實證及相對效益略高的特定自費癌症藥物。第二階段計劃由2012年1月16日起推行,並於2012年9月起被納入撒瑪利亞基金恆常資助範圍之內,資助未能受惠於撒瑪利亞基金但有經濟困難的病人使用特定自費藥物,以及調低醫管局病人使用撒瑪利亞基金及關愛基金首階段計劃資助的特定自費藥物的最高藥費分擔比率,提供額外資助予病人購買特定自費藥物。

放寬撒瑪利亞基金藥物資助的經濟審查準則

9.6

醫管局於2012年9月1日起放寬醫務社工處理撒瑪利亞基金藥物資助申請時所採用的經濟審查準則。計算病人的可動用資產時引入可扣減豁免額,同時簡化病人分擔藥費的級別。新措施適用於撒瑪利亞基金及關愛基金醫療援助計劃首階段藥物資助的申請,這不但使更多病人受惠,亦有助保障病人的資產,不會因藥物開支而耗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