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
7.1
安老服務以「老有所屬」和「持續照顧」為基本主導原則,目標是協助長者盡可能留在社區中安享晚年。院舍照顧服務只是照顧需要深切的個人和護理照顧的體弱長者的最後選擇。
服務內容及統計數字
7.2
服務內容及統計數字如下:
長者社區支援服務 |
中心/隊伍數目
(名額)
〔截至2012年3月31日〕
|
中心/隊伍數目
(名額)
〔截至2013年3月31日〕
|
長者地區中心
|
41間
|
41間
|
長者鄰舍中心
|
118間
|
118間
|
長者活動中心
|
51間
|
51間
|
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單位
|
63間
(2 559個名額)
|
65間
(2 669個名額)
|
綜合家居照顧服務
|
60隊
|
60隊
|
家務助理服務
|
1隊
|
1隊
|
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
|
24隊
(5 079個名額)
|
24隊
(5 579個名額)
|
安老院舍照顧服務 |
院舍數目
(資助宿位數目)
〔截至2012年3月31日〕
|
院舍數目
(資助宿位數目)
〔截至2013年3月31日〕
|
津助安老院舍
|
121間
(15 668個宿位)
|
121間
(15 619個宿位)
|
津助護養院
|
6間
(1 574個宿位)
|
6間
(1 574個宿位)
|
合約院舍
|
18間
(1 406個宿位)
|
20間
(1 552個宿位)
|
參加護養院宿位買位計劃的自負盈虧安老院舍
|
4間
(151個宿位)
|
4間
(161個宿位)
|
參加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
|
137間
(7 315個宿位)
|
137間
(7 403個宿位)
|
有關期間的服務重點
長者社區照顧及支援服務
7.3
面對人口老化所帶來的挑戰,社署透過一連串的公眾教育和宣傳活動,更全面推廣積極健康樂頤年的信息。此外,為配合長者在家安老的意願和支援其家人照顧長者,社署推出了多項措施以擴展經改善的服務,讓更多體弱及認知能力受損的長者得以受惠。這些服務均能切合長者的個人需要、創新適時、具成本效益,足以滿足長者多方面的需要。
社區支援服務
長者家居環境改善計劃
7.4
為了改善有需要長者的生活質素,政府在2008-09年度的財政預算案預留了一筆過二億元撥款,在其後五年推行「長者家居環境改善計劃」,目的是協助缺乏經濟能力和家庭支援的長者,改善他們日久失修和設備欠佳的居所。各區的長者地區中心負責推行計劃,按家居環境評估的結果,為合資格的長者提供小型家居維修和改善服務,以及購置必需的家具用品。截至2013年3月31日,該計劃已為約35 000個家庭提供小型家居維修和改善服務及/或必需的家具用品。
護老培訓地區計劃
7.5
安老事務委員會、勞工及福利局和社署於2007年10月推出「護老培訓地區試驗計劃」,資助長者地區中心夥拍區內社區組織舉辦護老培訓課程和推出護老服務。為護老者提供短期的紓緩。該計劃已自2009年擴展至全港各區的長者地區中心及長者鄰舍中心,並易名為「護老培訓地區計劃」。截至2013年3月31日,參加計劃的長者中心有119間,超過10 000名護老者在計劃下完成培訓。
體弱長者家居照顧服務試驗計劃
7.6
社署於2011年3月推行為期三年的體弱長者家居照顧服務試驗計劃,目的是為正在輪候資助護養院宿位的體弱長者,提供家居為本的支援服務。服務範圍包括醫療、護理及康復服務、個人照顧和支援服務,以及環境和心理社交支援服務。另外,試驗計劃亦為護老者提供實地培訓,讓他們掌握和提升護理技能及知識,使他們能夠持續照顧家中的體弱長者。試驗計劃在八個地區推行,包括觀塘、黃大仙、西貢、九龍城、油尖旺、深水埗、東區及葵青。自計劃推出至2013年3月31日止,經處理的個案約有590宗。
加強長者地區中心及長者鄰舍中心的服務
7.7
自2007-08年度加強外展服務以來,已辨識逾19 000名隱蔽及亟需援助的長者。長者中心現正跟進約7 000宗個案。
日間護理服務
7.8
社署持續於服務需求殷切的地區,增加長者日間護理服務名額。截至2013年3月31日,65間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單位共提供2 669個日間護理名額,較2012年3月31日增加110個名額。現時共有3 549名長者(包括全時間及部分時間使用者)正在這些中心/單位接受日間護理服務。
到戶照顧服務
7.9
在2011-12及2012-13年度,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分別增加1 500個及500個服務名額。截至2013年3月31日,24支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隊合共提供5 579個服務名額。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繼續為經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定為身體機能中度或嚴重缺損的長者,提供全面的護理及支援服務,使他們能繼續居於家中,並保持最佳的身體機能。此外,在2012-13年度,60支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隊合共為
27 362宗個案(包括普通及體弱個案)提供服務。
「老有所為活動計劃」
7.10
這項計劃資助福利機構、地區團體、學校、義工團體及居民組織等舉辦各類活動,例如推廣終身學習、社區參與、長幼共融及跨代義工等活動,藉以在社區倡導老有所為和尊長敬老的精神。在2011-12及2012-13年度,不同的社區組織合共推行了516項活動,受惠長者人數超過136 200人。自2012年開始,除了常設的「一年計劃」外,「兩年計劃」亦獲資助。
安老院舍照顧服務
7.11
雖然大部分長者均身體健康,但仍有些長者有不同程度的身體機能缺損且無法在家中獲得充分照顧。這些體弱長者需要接受院舍照顧服務,透過護理、個人照顧及社交活動,讓他們盡可能獨立自主地生活和參加社交活動。為使資源能用於有真正護理需要的長者身上,以及協助這些長者在院舍環境下過優質生活,社署已推行多項服務措施和加強監察服務質素。
安老院舍服務改善措施
7.12
《安老院條例》(第459章)透過由社署管理的發牌計劃規管和監察安老院舍。社署採取了多項服務改善措施,務求進一步提升安老院舍的服務質素。這些措施包括:
- 當局自2010年6月起推行為期三年的「到院藥劑師服務試驗計劃」,安排及資助註冊藥劑師到訪安老院舍,以加強院舍的藥物管理能力。
- 社署及衞生署於2011及2012年合共舉辦了八個工作坊,為安老院舍員工提供培訓,而藥物管理是其中一個主要培訓項目。
- 在2013年3月完成「安老院實務守則」的更新工作,為安老院舍提供有關管理及護理服務的最新指引,從而促進安老院舍改善服務質素。
院舍宿位供應
7.13
截至2013年3月31日,本港共有75 553個照顧長者不同護理需要的長者院舍宿位。政府透過津助安老院舍、合約院舍、向參加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及參加護養院宿位買位計劃的自負盈虧安老院舍購買宿位,提供資助宿位。同時,長者宿舍及安老院宿位正逐步轉型為提供持續照顧的護理安老宿位,以配合長者的護理需要。資助安老宿位的數目由2011年3月31日的25 834個增至2013年3月31日
的26 309個。以下圖表11顯示截至2013年3月31日的宿位供應。
社福界登記護士訓練課程
7.14
社署在醫院管理局的協助下,在2011年10月至2013年2月增辦四班為期兩年的全日制社福界登記護士(普通科)/登記護士(精神科)訓練課程,以紓緩社福界(特別是安老服務及康復服務)護士人手短缺的問題。自2006年起,前後12班課程提供合共1 470個登記護士訓練名額,任職社福界的申請人可獲優先考慮。課程的費用全數由社署資助,學員畢業後須在社福界工作不少於兩年。
合約管理
7.15
社署繼續採用競投方式挑選合適的服務營辦者,在特建的安老院舍院址為長者提供院舍照顧服務。服務競投以服務質素及服務量作為評選標準,非政府機構及私營機構均可參與。截至2013年3月31日,20間安老院舍(其中八間設有日間護理單位)合共提供1 552個資助宿位及187個資助日間照顧名額。此外,這20間安老院舍亦提供
1 105個收費合理的非資助宿位。
7.16
承辦合約機構的服務表現受合約管理組密切監察,包括:
- 定期審核服務統計數字及資料;
- 定期檢討服務;
- 突擊檢查院舍;以及
- 調查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