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期間的服務重點
提供新設施及推行新措施
8.3 為應付服務需求,社署在2009-10及2010-11年度共增設了1 332個服務名額,包括294個學前服務名額、318個日間服務名額和720個住宿服務名額。
 
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
8.4 為加強對在社區生活的殘疾人士及其家人的支援,社署於2009年1月透過重整家居訓練及支援服務,設立16間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下稱「地區支援中心」)。截至2011年3月31日,兩所地區支援中心已在永久會址運作;社署亦已為另外九所中心覓得處所,正處於不同階段的籌備工作,例如正進行地區諮詢、申請改變土地用途、向獎券基金申請撥款,以及進行裝修工程等。社署會密切監察設立地區支援中心的進度,並繼續為餘下的中心物色合適的 處所。

嚴重殘疾人士家居照顧服務先導計劃
8.5 鑑於嚴重肢體傷殘及/或嚴重弱智人士的情況,以及他們需要的照顧水平及程度,社署十分關注他們的特殊照顧需要,以及其家人在家中照顧他們所面對的沉重壓力。為加強對此類弱勢社羣的支援,社署獲獎券基金撥款,推行一項為期三年的嚴重殘疾人士家居照顧服務先導計劃,為居於社區並正輪候資助住宿照顧服務的嚴重殘疾人士提供一系列的到戶照顧服務,滿足他們的個人照顧、護理及康復訓練需要。計劃已於2011年3月在屯門區及觀塘區推出。
 
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
8.6 2010年10月,社署重整了原有的社區精神健康支援服務,於全港24個服務點設立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下稱 「綜合社區中心」)。綜合社區中心旨在為精神病康復者、懷疑有精神健康問題的人士、他們的家人/照顧者及居於服務地區的居民,提供由及早預防以至危機管理的一站式、以地區為本和便捷的社區支援及康復服務。
 
優化服務
綜合康復服務中心
8.7 為應付殘疾人士對一站式綜合康復服務的需求,社署在2009-10及2010-11年度增加兩間綜合康復服務中心。每間綜合康復服務中心配置綜合日間和住宿照顧服務組合,以滿足不同智障程度人士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