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期間的服務重點
增強對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服務和支援
家庭暴力受害人支援計劃
4.4

社署於2010年6月推出「家庭暴力受害人支援計劃」。該計劃由社署撥款資助保良局營辦,旨在加強對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支援,包括那些正進行司法程序的人士。透過該計劃,受害人可獲得有關法律程序的資料及社區支援服務的資訊(例如法律援助服務、住宿、醫療及幼兒照顧等),亦可獲得情緒支援,並在有需要時獲陪伴前往法院出席聆訊,以減輕他們的恐懼及無助的情緒。該計劃透過與個案社工緊密合作,加強受害人的能力,協助他們早日回復正常生活。

 

 
增加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的人手
4.5

為應付不斷上升的服務需求和加強對家庭暴力受害人以及面對危機的家庭的支援服務,社署已調配現有資源及增撥資源,增加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的人手。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的社工人手由2008-09年度的156人增至2010-11年度的168人。

 

 
受虐婦女住宿服務
4.6

臨時庇護中心提供臨時居所予面臨家庭困境的婦女及其子女。任何女性,無論她們有子女與否,在遇到嚴重的個人或家庭問題,或面臨即時家庭暴力危險時,均可使用此服務。除了加強現有四間婦女庇護中心所提供的支援服務外,社署於2009年12月增設第五間婦女庇護中心,使宿位的總數由2005年的162個增至2009年的260個。

 


家庭危機支援中心
4.7 由香港明愛營辦的家庭危機支援中心「向晴軒」為身處危機的人士/家庭提供綜合服務。在2009-10及2010-11年度,臨時住宿服務的使用率分別為101%及131%。截至2011年3月31日,超過94%的服務使用者表示他們在離開中心時都能克服當前的家庭危機。